2019年5月29日 星期三

英國千名兒童研究,反社會行為與低智商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標題 [新聞] 英國千名兒童研究,反社會行為與低智商
時間 Wed May 29 19:23:54 2019

1.媒體來源:
TechNewes

2.記者署名
作者 黃 嬿

3.完整新聞標題:
英國千名兒童研究,反社會行為與低智商有關

4.完整新聞內文:

一般以為具備破壞式創新能力的人,應該都是絕頂聰明的人,或是有點反社會心理,才能
夠突破成規與盲點,找到人們真正的需求所在,但是一項針對 1 千名英國兒童的研究發
現,智商愈高的人其實更守規矩,他們比智商低的人更能觀察社會反應,以最和諧的方式
處理事情。

由於人類是群居動物,有很高的社交特性,因此為了做決策或決定如何表現,人們必須意
識到並理解特定行為的所有潛在後果,如果你總是一味特立獨行、不尊重他人,基本上很
難得到協助,達到目的方面只會感到困難重重。

一項來自英國超過 1 千名兒童的研究發現,聰明的人傾向遵守規則,並且出現較少攻擊
性,行為表現更好。智商較高的人也不太可能欺騙、偷竊、破壞規則或騷擾別人,而智商
較低的兒童更有可能參與反社會行為,例如騷擾或警告其他人。

研究人員讓所有受試者接受智商和外化行為測試,心理學家的看法是,所謂的外化行為是
指身體攻擊、蔑視規則、偷竊和欺騙。測試結果發現,有反社會傾向的男孩平均智商比同
齡人低 10 分,有反社會傾向的女孩智商差距比社會同齡人低 5 分。

研究人員寫道,「即使其他相關風險因素在統計學得到控制,低智商仍是生命過程出現連
續性反社會行為的風險因素。而遺傳因素在這種關係中很重要。」但研究人員強調也可能
是情境因素導致,如果智商低的孩子誤解規則、發現很難以言語解決衝突、發現學校生活
令人沮喪,或與反社會朋友一起,那麼認知障礙可能會促進反社會行為。

由於進化生存的原因,人們多少有自我偏見,但成功也與解讀社會線索和良好互動的能力
有關。智商較低的人可能會因為解讀線索的過程,或與人互動時遇到麻煩,因此傾向更頻
繁採取行動。

正如無能的人無法看到自己缺乏技能或知識,低智商的人可能無法察覺自己缺乏行為一致
性、道德或善意表現。至於這個理論要如何解釋破壞式創新行為,研究人員認為這些人因
為具高度社交性,因此會更謹慎採取地行動,並以尊重人、流程和協議的方式提出新想法
。研究發表在《Journal of Abnormal Psychology》。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echnews.tw/2019/05/29/iq-related-to-social-behavior/
英國千名兒童研究,反社會行為與低智商有關 | TechNews 科技新報
[圖]一般以為具備破壞式創新能力的人,應該都是絕頂聰明的人,或是有點反社會心理,才能夠突破成規與盲點,找到人們真正的需求所在,但是一項針對 1 千名英國兒童的研究發現,智商愈高的人其實更守規矩,他們比智商低的人更能觀察社會反應,以最和諧的方式處理事情。 由於人類是群居動物,有很高的社交特性,因此為了做決. ...



6.備註:

簡單來說,笨的人難以意識到自己在做蠢事。

--
                    我們不應該依負擔的罪惡來選擇道路,
                    而是在選擇的道路上負擔自己的罪惡。
                                             ──蒼崎橙子 「空之境界」──

2019年5月25日 星期六

中國歷史為何要承認元朝的地位?

你問這問題好奇怪,基本上不要問中國人為什麼
這種討論是沒有必要的
因為中國人腦袋實際上沒有一套操作的邏輯
就跟中文一樣
中文為什麼是全世界最難的語言?
因為中文可以說是一套
幾乎沒有文法、沒有邏輯的語言系統
「你這樣肛我,好帥氣!」
「你這樣肛我,好不帥氣!」
加了否定詞  依然在肯定
「你打我幹嘛?」
「你幹嘛打我?」
疑問詞位置   隨便擺都沒問題
「老師,他打我」===>意思是自己被打
「老師,他給我打」==>加上被動語態,意思還是自己被打
你看,他把我的車弄成什麼樣子了
你看,他給我的車弄成什麼樣子了
==>這台車是他給的?那到底誰弄的?
語言是大腦運作輸出的結果
不具備邏輯的大腦就會創造出
不具備邏輯的語言
你硬要說中文有邏輯
大致上規則只有一個
就是「我爽」
我爽這樣用就這樣用
「你」或「他」爽不爽
都不重要
近代重要思想家魯迅認為
中國文化就是「吃人」的文化
魯迅認為所有中國歷史、中國書籍
都藏著兩個字
但你在封面、內頁都找不到
這兩個字就是「吃人」
重要的是「我爽」、最重要是對自己有利
會不會危害到其他人,這不是重點
重要的是對自己有利
所以文革時可以批鬥自己的父母、批鬥自己的老師
只要對自己有利
把父母、老師弄死 都不算什麼
這叫「吃人」
語言邏輯上的「我爽」
轉變到大腦上的思考邏輯就是
「對我比較好」
至於對你好不好?
不關我的事
中國人為什麼要四處偷技術?
因為這樣對我比較好
對你不好?關我屁事
中國人為什麼不願意公平貿易?
因為這樣對我比較好
對你不好? 關我屁事
中國人抗議日本在教科書記載「進出中國」。
(其實日文「進出」就是「進軍」的意思)
但不願意贈送汗血寶馬就被滅國的大宛國
中國人在歷史課本上就不寫「侵略大宛國」
而是寫
「平定」大宛國
「平定」這詞基本上是更過份了
難道日本敢在歷史課本記載二戰期間「平定中國」嗎?
南京大屠殺改成「平定南京城」
這像話嗎?
蜀漢一直出兵侵略曹魏
人家日本「進出中國」不行
諸葛亮「六出」祈山就用的很順手
文化本是互相感染、互相吸收
女真和蒙古人滅了中國、殖民中國
只用了一點中國的東西
你就說人家漢化、是中國人、是中國朝代
中國人學英文、講美語、穿西裝、穿旗袍、拿唉鳳、用微軟、
看好萊塢大片、吃蒙古烤肉、看SOD
用別人的文化更多

但中國人卻又不說自己被美化、被日化、被蒙化、被女真化了
日本在東北建立滿州國
日本人比起蒙古女真  顯然漢化更深
但突然中國人又不承認日本滿州了
中國人說那是「偽滿」
西方諸國請慈禧幫忙處理義和團在中國侵擾外國人的惡行
慈禧不幫忙
反而還寫封「向萬國宣戰書」
中國歷史記載卻變成八國聯軍「侵略」中國
「中國一點都不能少」
可是提到比台灣大幾百倍的唐努烏梁海時
中國法院卻告訴你「中國人民無權知道國家領土範圍」
所以中國人是沒有邏輯的
你只要後面加個「對我比較好」
就能解釋萬物了
李慶安為什麼叫大家當中國人,自己卻偷偷當美國人?
因為這樣對我比較好 對你們不好?關我屁事
你看似矛盾、奇怪、不能理解的事物
其實是一樣的東西
一邊是反美、堅持中國夢的年輕人
一邊是偷辦綠卡,想移民美國的中國人
你明顯感覺到這是立場鮮明對立的兩位年輕人
一個反美、一個愛美
一個愛中、一個反中
但你錯了
從頭到尾根本都只有一個人
你覺得很奇怪  認為這不合理
感覺欠缺邏輯、充滿矛盾
那就要回到開頭我跟你說的中文語言邏輯
你好帥氣   VS  你好不帥氣
外國人會認為這一定是
肯定句 VS 否定句
這是鮮明對立、相反意思的兩句話
但精通中文的你
會告訴外國人
其實都是肯定句
就像你剛才看到的那兩位年輕人
你沒辦法解釋  因為這欠缺正常邏輯
「因為我們中國人爽 我們中國人喜歡這樣用就這樣用」
這是唯一可以給的說法
你確實只能這樣告訴外國人
但基本上   這不算解釋
就好像你問牛頓「蘋果為什麼往下掉?」
牛頓:「因為蘋果爽喔~~~~」
哥白尼:「地球繞著太陽轉是因為地球爽喔~~~」
可是幹他媽的絕對不會有人認為這叫做「解釋」
但無論如何
你只有這個「解釋」
所以重點是要中國人爽
你們爽不爽?不重要
中國為什麼一直強調台灣是血濃於水的同胞,卻又一直霸凌台灣?
中國為什麼要說元朝、清朝是中國的朝代?
「你長的好高又好矮」
「妳的臉好大又好小」
我這兩句話並沒說錯
你不能說我語句矛盾
什麼叫做人長的好高又好矮?
臉好大又好小?
到底是高還是矮?到底是大還是小?
你的盲點在於
你用一般正常人的思維、正常的邏輯架構
來思考我那兩句話
所以你認為「好大好小、又長又短」這種話是錯的
但我要告訴妳
我沒錯
而是你的前提就錯了
你拿IOS軟體裝到安卓手機上,還說奇怪怎麼不能安裝
解釋的重點在於
端看哪個對我好、哪個對我有利益、哪個可以讓我爽
今天我喜歡長一點好,他就是長的
明年生日我覺得短一點好,他就是短的
懂?

2019年5月12日 星期日

在台灣戴帽子戴口罩可以被合理懷疑為犯罪_楊律師的法律討論區

2015的一篇文章 大家可能以前有看過


警察不合理盤查案例,你也可能遇到,所以看看了解了解吧!分享楊律師的文章!
2015-05-31


你也可能遇到,所以看看了解了解吧!分享楊律師的文章!

前幾天,晚上9點多,我穿著運動服丶運動褲丶慢跑鞋,我開心的慢跑完後,流一點汗,走?

我才走到巷口,就一隻伸過來抓住我,警:「喂!證件看一下」

塞滿人的夜市入口,共三位警察(二男一女)偏偏選擇盤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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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為什麼要我?我不可能有犯罪嫌疑,我只是剛慢跑完」

警:「我沒有說你有犯罪嫌疑,你沒犯罪嫌疑,我只是要看你的證件」

楊:「依照大法官釋字535號釋憲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不合法盤查,我可以答應,我也

警:「你若拒絕,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我可以用強制力把你押回警局」

楊:「必須要先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才能再適用第7條」

警:「我沒騙你,法律是這樣規定」

楊:「你把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小冊拿出來,藍色那本,我翻給你看,我教你」

警察就當場掏出藍色小冊,我當場用手指比給他看,條文真的是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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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那我改依第6條第1項第6款:『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我對你進行盤查」

楊:「何時『指定』?這不是『指定』的公共場所,不符合要件」

警:「這是『公共場所』,對吧?我有權對你進行盤查」

楊:「這是『公共場所』,但這不是『經指定』的公共場所,不符合要件,否則照你的說法,全台灣的馬路丶道路丶街道丶巷弄都是『公共場所』,那全台灣的戶外都可以盤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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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我要辦你妨害公務」

楊:「必須『依法執行公務』才算妨害公務,你現在『違法執行公務』,我不算妨害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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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就連警察自己也知道不符合盤查要件,但他依然不死心,所以他重覆上述盤查理由,而我也重覆上述回答,我們重覆無數次

我火大了:「你們有要逮捕我嗎?」

警察也不敢輕易出手,因為他們知道真的不符合盤查要件

楊:「我要離開了喔~我要離開了喔~我要慢慢的離開了喔~」

兩個男警察組成人牆,當在我去路
(註:瘦小的我像梅西一樣想過人,但我過不了,不愧是梅西)

我幾度被他們的肚子頂回來,我也怕被誣指「用身體撞警察肚子」的罪名,所以我馬上退回來:「你們不要碰我喔」

有一幕是警察走向前用肚子頂我,警:「你不要碰我喔」
(註:至今我仍搞不懂他為何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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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警察大喊:「我現在要用強制力」,然後就抓住硬拖向警車,途中也曾用雙手用力往我背後大推向警車,然後從萬華押到松山的保安大隊第三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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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麻煩你出示證件,這樣我才知道要告誰」

警:「你不出示證件,我也不出示證件」

楊:「你有義務出示,我沒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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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你生日?」

楊:「10/2,生日剛過」

警:「那又怎麼樣,我明天生日」

楊:「所以妨害我自由的人是10/15生日,這樣至少能特定被告」

警:「你妨害個人資料」

楊:「啊?你告訴我生日,我這樣算妨害個資?你該不會要加告我妨害個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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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我全身這樣很明顯只是來慢跑的,我那有犯罪嫌疑?為什麼特別要盤查我?」

警:「只是職業第六感」

楊:「這不是法律規定的要件」

警:「好了,查完了,沒事了,走,我送你回去」

他很兇很大聲的說上述話,並且邊說邊往電梯走

他可能真的以為我被兇被嚇後會像其他被告一樣腦袋一片空白地照他的意思去做(註:實務上很多警察用類似「若無其事丶理所當然」的手法命令被告做任何事,尤其是簽「自願搜索同意書」)

楊:「還沒,我要提起妨害自由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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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你住萬華,你要去萬華提告」

楊:「你別想騙我,這整層都是警察,都有受理告訴的職權及義務,我現在就要提告」(註:很多警察用類似手法「推案丶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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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等了好久,沒人理我
(註:這到是新招式,整層的警察都假裝沒看到我,也假裝沒聽要我要提告的要求)

我只好拉其中一位年長的警察:「我要提告,麻煩幫我做筆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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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警察們又出招了,大佬們出場了,成員包括保安大隊副隊長丶中隊長丶督察

佬:「只要你今天的事算了,以後我會特別下令全大隊的人都不要盤查你」

楊:「你誤會了,我不要特權,我只想要個公正的判決,未來全台灣人民都可以引用,我不是為了自己,我是為了大家而告」

(註:全台只剩下我一個人在對抗違法盤查及拘捕,實質上等於保安大隊高層圍過來勸我刪掉大法官釋字535號釋憲,並順便刪除警察職權行使法的盤查要件....我怎有臉去幹實質上刪改釋憲及法律的事?我只好告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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佬:「只要你今天的事算了,以後我請你來講課,加強警員法律常識,就不會再發生了」

楊:「不用了,謝謝,他當然知道不符合盤查要件,講課沒有用,唯有出現第一個判決,才能改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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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做到一半,警察又出招了

警:「楊先生,你的電話」

楊:「不可能啊,我沒帶手機,我什麼都沒帶,我沒打給任何人,不可能有任何人打來保安大隊找我啊」

原來是警察查到我老家的電話找來我失散多年的哥哥來勸我

(註:我腦海中浮現我坐在頂樓似跳非跳,地面上密密麻麻圍觀的群眾,警察找來哥哥勸我不要跳…喔,原來跳樓前是這種感覺,有點像過年)

楊:「哥,沒事啦,我是為了全台灣人而告的,你別管,早點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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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被押到保安大隊時,大約是晚上十點多,一位帥哥警察穿著運動服丶運動褲丶慢跑鞋,剛好回來保安大隊(註:他比我晩一小時慢跑,不知他有無被盤查?)

不知為什麼,它們規定要連續作2次筆錄

所以又換人幫我作第二份筆錄

但這次詢問者就是剛慢跑回來的帥哥警察,打字的是美女警察(註:她皮膚好白,好有氣質,而且有自然的香香,我猜她是用566洗髮精)

我好奇的問那位帥哥警察:「你覺得為什麼他要盤查我?我穿著運動服丶運動褲丶慢跑鞋,我很明顯是來慢跑的,我兩手空空的,而且我很矮,連女警都比我高大,我是最沒犯罪嫌疑的人,也最沒危險性,該不會是懷疑我是吸毒犯吧?」

帥哥警察:「通常吸毒犯臉頰是凹的,但你不是,通常那些阿里不答的都常穿拖鞋,但你全身這樣很明顯就只是慢跑而已,我也搞不懂他為什麼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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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哥警察:「你是否要對三位警察提起告訴?」

楊:「我只對二位男警察提告,另一位女警我不告」

(註:在場的第三位女警,是個很年輕的女警,一看就是剛來不久的菜鳥警察,看得出來,她根本沒有要盤查我,她只是在旁攝影,也看得出來她很害怕,一直在發抖,要不要盤查,不是她能決定的,所以在警車上及在警局我都有對她說:「妳應該是學妹吧,我知道這不是妳能決定的,妳放心,我不會告妳,妳不用害怕,但妳要當證人,妳要保全證據,剛才拍的要存檔,可以嗎?」,她有點發抖的點頭,而我自始至終都是說話算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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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問到最後一句,帥哥警察:「以上所述是否實在?有無要補充的?」

楊:「實在,我不是來要錢的,我也不想讓他們坐牢,未來我也會同意緩刑,我只想要個公正的判決,未來全台灣人民都可以引用,我不是為了自己,我是為了大家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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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完成後,美女警察好奇地問:「你說你有學生或讀者今年考上警察,考上幾個?」

楊:「FB傳訊來報喜的有3~4個,另外也FB不小心看到3~4個考上。每個考上警察的我都會要她們未來要當好警察,而壞警察的定義並非貪污或收黑錢,那是電影情節,實務上很少,就算發生其實也沒傷害到別人….實務上最常發生的,是因為可能警察真的人力不足,真的太忙太累了,所以有少數警察會「推案丶吃案」,太忙雖然不是警察的錯,但也不足以當理由,因為對那個來報案的老百姓而言,那是他人生最重要的一件案件,那怕只是傷害丶車禍丶恐嚇,都足以影響他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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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後,我會再po文….









PS1: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
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PS2:

很多鄉民罵我的理由是:「查一下又不會死,無聊」

這句話本身可以是對的,我能接受

因為配合盤查,也是你們的權利

因為放棄拒絕的權利,也是你們的權利

因為查一下,真的也不會出人命

再誇張一點,拘捕十分鐘,讓警察搜索,也不會怎樣

所以我真的可以接受並尊重鄉民們的這句話

真的,查一下也不會死

所以全台灣沒有人敢行使這個憲法及法律上的拒絕權

我真的很無聊,我真的是唯一一位,也可能是最後一位

當我對違法盤查讓步後,就等於大法官釋字535號釋憲實質被刪掉了

也等於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實質上被修改為:「…縱使不符合上述要件,仍可盤查,縱使違法盤查,人民仍有出示證件丶回答姓名丶回答身分證字號…等義務」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也實質上被修改為:「縱使不符合前條之規定,縱使違法盤查,仍可用強制力將人民帶回警局…」







PS3:

很多鄉民罵我的理由是:「不出示證件沒關係,至少口述身分證字號,無聊」

如果遇到警察違法搜索時,只可以不給看包包,但必須口述包包內裝了那些東西,我想我不會答應,我想正在看文章的你也不會答應

同理,如果遇到違法盤查時,我只能不出示證件,但人民仍必須回答姓名丶回答身分證字號,若不尊命回答,就必須遭強制力押至警局,我不會答應,我想正在看文章的你也不會答應

當我對違法盤查讓步後,就等於大法官釋字535號釋憲實質被刪掉了

也等於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實質上被修改為:「…縱使不符合上述要件,仍可違法盤查…若人民未出示證件…人民至少仍有義務回答姓名丶回答身分證字號」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也實質上被修改為:「縱使不符合前條之規定,縱使違法盤查,若人民沒回答姓名或身分證字號,仍可用強制力將人民帶回警局…」







PS4:

看完這麼長的文章,我想問現在看文章的你(妳)一個問題,麻煩發揮想像力並摸著良心回答我

「麻煩幻想一個例子,一個違法盤查的例子」

你(妳)一開始會覺得很簡單,但我保證你(妳)想不出來

因為不管警察盤查任何人,若有不配合,最後一定會像我一樣被強制力押到警察局,若人民提起告訴,警察一定會口頭掰個理由:「…所以行跡可疑,我才懷疑有犯罪嫌疑而上前盤查」

檢察官一定會覺得不忍心告警察,所以心知肚明的檢察官仍會假裝相信地說:「哼~呵~原來如此」,所以檢察官不會起訴警察妨害自由。同埋,法官也會假裝相信地說:「哼~呵~原來如此」,所以法官也不會判決警察妨害自由。

(註:檢察官及法官會故意漏看第6條第1項第1款的第1句話:「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大家會很有默契的把條文看成:「只要有一點點可能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若警察違法盤查,並違法用強制力把人民押到警局,若永遠不會構成任何犯罪,就等於大法官釋字535號釋憲實質被刪掉了

也等於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實質上被修改為:「…警察不得違法盤查…但若違法盤查,也不會怎樣」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也實質上被修改為:「…若違法盤查,若違法用強制力將人民帶回警局,也不會怎樣」








PS5:

想好例子了嗎? 來跟我的例子比看看吧

「一個又矮又瘦的中年男子,雙手空空,沒帶任何包包或東西,只穿著運動服丶運動褲丶慢跑鞋,有點汗,走進人潮擁擠的廣州街夜市(艋舺夜市)。警察也說他沒有犯罪嫌疑,他剛好是個律師兼老師,警察剛好有帶警察職權行使法的小冊子,大家一起翻閱法條,他用律師兼老師的身份逐一講解法條,而且回答警察每一個理由,警察當場看著法條,發現法條規定完全如律師兼老師所言,警察當場知道自己是違法盤查,警察當場找不到任何合法盤查的理由,律師兼老師多次要求要離開,全被警察擋下來,最後警察大喊:『我現在要用強制力』,律師兼老師就被押上警車,從萬
華被押到松山的保安大隊第三中隊…」

信不信,你(妳)絕對想不到更像違法盤查的例子

而現實生活中,過去現在未來,也不可能發生更像違法盤查的例子

所以我絕對不能不告,我也絕對不能輸

若未來檢察官及法官又判我輸

就100%等於刪除了大法官釋字535號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盤查的要件

現在你(妳)明白為什麼我要這麼無聊了吧?

究竟是要「縱放那二位違法盤查的警察,並同意警察可以無條件盤查,警察違法盤查仍可強押人民至警局」?

還是要「保護大法官釋字535號釋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要件,警察可以合法盤查,合法盤查才有可能合法強押人民至警局,警察不能違法盤查,違法盤查強押人民至警局會有刑責」?

二個只能選一個,你(妳)要選那一個?







PS6:

我曾經辦過一個「妨害公務」的案件,一個喝醉酒的男子,站在人行道上等朋友來接他,警察上前盤查,他只是和朋友喝酒,他沒帶證件,警察就要帶他至警局,他大喊:「我只是出來喝酒,我沒做壞事,幹嘛帶證件,幹嘛去警局」,警察用柔道壓制他並上銬帶回,當然查無不法,所以只用「妨害公務罪」移送,檢察官也真起訴了(幹,天啊)

全程都有錄影

他的哥哥氣不過,花錢請我辯護,但第一次開準備庭,法官就叫他認罪,我說這不符合盤查要件,法官只懶懶的說:「警察本來就可以盤查的」

我向法院聲請燒錄光碟,我想看錄影畫面,法官死都不讓我聲請,我剛開始也搞不懂為什麼

最後一次開辯論庭,法官當庭放話:「若認罪,就緩刑,不認罪,重判」,我馬上轉頭對被告說:「不要認,若判有罪,我免費幫你上訴」,他嚇壞了,他不敢坐牢,他哭的認罪

認罪完之後,幾乎要退庭時,法官才說:「喔,那個錄影畫面好像被書記官弄壞了」






PS7:

一般鄉民不懂偵查實務,所以覺得盤查根本無害,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檢察官及法官不可以這麼想,就讓我來告訴大家「違法盤查」這東西的威力有多強大

(一)拒絕違法盤查的人民,就算正正當當沒有違法,也會被反告「妨害公務罪」,就像上述那位。事實上,警察本來也要辦我「妨害公務罪」,只是到了保安大隊後,從言談之中,他們發現我不是普通人,最後才知道我是律師兼老師兼全台灣唯一一位拒絕違法盤查的人,所以他們才打消辦我「妨害公務罪」的念頭。正在看本文的檢察官及法官,你能猜想全台灣每年有幾件違法盤查嗎?而其中,極少數敢拒絕的人民,在「查無不法」後,又有幾位因此而被判刑?

(二)違法盤查可以達到「無拘票,也能拘捕」的功能,以前有個大陸官員來台,有個導演遠遠在拍,警察為了趕走她,就用盤查,導演覺得自己沒犯罪嫌疑幹嘛要查我?警察當然高興,因為立馬行使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的規定把她押到警局,到了警局當然也沒幹嘛,很快就放人,因為警察單純只想把她強押離現場而已。同理,前陣子的學運也是一樣,故技重施。同理,在任何需要妨害人民自由的情況下,警察都會用「違法盤查」來達到目的。

(三)違法盤查可以達到「無搜索票,也能搜索」的功能,偵查實務,盤查過程不見得只看證件,有時也會順便看包包丶車廂,其實這幾乎是搜索了,更重要的是,若人民因為拒絕違法盤查而被強押至警局時,警察就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130條附帶搜索。

(四)違法盤查可以達到「制裁、報復、羞辱」的功能,大家一定有經驗,因為某個原因和對方爭吵,對方氣不過就用各種理由及手段找你麻煩,警察和你我一樣都是凡人,藝人潘安邦曾經在家樓下和朋友聊天,警察經過要盤查他,他覺得自己兩手空空的,很明顯只是在樓下和朋友聊天而已(至少沒有犯罪嫌疑之合理懷疑),所以他拒絕違法盤查並和警察吵了起來,再怎麼笨的警察從言談中應該可以感受到他真的沒犯罪嫌疑(至少未達合理懷疑的法定要件),但警察仍一怒之下把他強押至警局,讓他浪費幾個小時自由後才放他回家。






PS8:

若這次我又輸了



雖然從釋憲丶法律及證據來看,不可能輸



但我很可能又會輸



若我真的又輸了,我就不會再拒絕任何違法盤查了,因為我已經盡力了,當檢察官及法官又給我敗訴判決時,就表示全台灣的民意認為法律應該修改成警察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盤查並強押人民至警局,那麼,我必須遵守判決及民意



事實上,我也有我平凡又安定的人生要過













PS9:

他們要送我回家,但我拒絕再坐上曾經妨害我自由的警車,我寧願獨自走路回家,凌晨2~3點,我又累又餓又暈,我經過長安東路的總督電影院,我看到一對很有型的都會男女面對面坐著,女的年約三十,穿著黃色長風衣,短裙,皮膚很白,超漂亮,在哭。男子年約35~40,西裝外套白襯衫牛仔褲,有點富相的雅痞。若只看外型,還真以為俊男美女在拍電影。

以前,看到暗戀的女生總是和壞男人在一起而受傷,以前我總會在心中吶喊著:「放開那個女孩」、「別傻了,他只是上妳玩妳騙妳」、「為什麼我再怎麼真心付出,都輪不到我」,後來我才明白,真心付出,本來就只是相愛的要件之一,它並非唯一要件,若真要怪,就要怪自己,因為自己其他條件不夠好,所以暗戀的女孩才無法愛上自己,所以她才會愛上他,所以她才會受傷…..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這些條件不好的宅男們才是害她受傷的幕後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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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很長 大家看完是什麼感想ㄋ

堅持不要惹事 配合警察違法盤查

或是堅持自己的權利 結果耗費精力與時間

大家覺ㄉ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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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7日 星期二

不忘10年前救命恩人 象家族長途跋涉追悼 大象家族不惜辛苦徒步12小時,前往救命恩人生前家門前舉行隆重哀悼儀式。

不忘10年前救命恩人 象家族長途跋涉追悼 時間
Tue May 7 10:28:02 2019
不離不棄 是我兄弟
1.媒體來源: 大紀元
 2.記者署名 責任編輯:蘇明真
 3.完整新聞標題: 不忘10年前救命恩人 象家族長途跋涉追悼
4.完整新聞內文: 不忘10年前救命恩人 象家族長途跋涉追悼 大象家族不惜辛苦徒步12小時,前往救命恩人生前家門前舉行隆重哀悼儀式。牠們的恩 人是全球知名動物保育家勞倫斯· 安東尼(Lawrence Anthony)。 (Thula Thula - Exc lusive Private Game Reserve/Facebook)

【大紀元2019年05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裴晏綜合報導)1999年,當時的南非國家公 園裡一個大象家族正處於被撲殺的危險中,幸而遇到好心的救命恩人勞倫斯帶牠們脫離 險境。2012年,勞倫斯去世時,這群大象竟然做了一件令人類難以想像的事:牠們一行 共21隻大象徒步長達12小時,來到勞倫斯生前居住的小木屋門前舉行悼念儀式!這一切 是怎麼開始的呢? 因緣際會與象家族結緣 在南非出生的勞倫斯· 安東尼(Lawrence Anthony),從小就喜歡探險、熱愛大自然,新 婚後便帶著妻子法蘭絲瓦(Francoise Malby-Anthony)賣掉家當,買下南非夸祖魯—納 塔爾省(KwaZulu-Natal)一處5千英畝(約6百萬坪)的土地,建立了「圖拉圖拉生態保 護區」(Thula Thula Private Game Reserve,Game Reserve即禁獵區)及渡假小木屋 (Safari Lodge)。 其實剛開始,安東尼買地的動機並不是大規模收救野生動物,他只是想跟著原住民和保 護區駐紮軍隊,一起保護原始生態,阻止動物們遭到獵殺的悲劇發生。 有天他接到電話,對方告知,有9隻大象因破壞森林保護區將被處理掉(被殺死),問他 要不要收留。生性疼惜動物的安東尼當然不願悲劇發生,於是想辦法運送牠們回到自己 的園區內照顧。 用愛心和耐心 攻破象首領「娜娜」心防 照顧大象,對安東尼來說卻是個難以想像的挑戰。但是,他不氣餒地嘗試和不斷摸索, 最後才打開象家族的心防,得以近距離接觸牠們,安撫牠們曾經被時時追趕的創傷後遺 症。從此,象群學會遵守規矩,不再耍野蠻搞破壞或攻擊人和其它動物。 當初為了馴服象群,安東尼甚至住到象群棲息處,每天待在牠們身邊,把牠們當朋友一 樣對待,對著牠們說話、唱歌、講故事加吹口琴。他曾說:「雖然牠們可能不會再相信 人類,不過,至少可以讓牠們學會相信我。」 安東尼發現,帶頭搞破壞的是一隻活潑、行動力強的母象,他為牠取名叫「娜娜」(Na na)。他的第一任務,是先解除牠的焦躁不安和防備之心。 果然,皇天不負苦心人,愛心融化了冰雪,安東尼的土法煉鋼真的奏效了。一天,他驚 訝地發現,原本驕傲無比、不可一世的「娜娜」竟然開始主動靠近他——牠伸出長長的 象鼻,穿過網子,嬉弄安東尼的手臂,直接跟他撒嬌玩遊戲。他曾描述見證這個感人時 刻,自己感動得熱淚盈眶,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成功收服首領的心,就等於收服一整群家族了。於是,「娜娜」的象家族正式安頓在安 東尼為牠們打造的溫暖家園。不過,後來因為象群不斷繁衍後代,「圖拉圖拉生態保護 區」已經容納不了,安東尼只好忍痛讓象群遷移到隔壁隱祕的森林保護區。這下,要探 望象群就得開車,而每次象群見到恩人來探望,都會開心迎接。 象首領「娜娜」和牠的象家族: 感人又不可思議的「喪禮」 2012月3月2日,安東尼因心臟病驟逝。 正當妻子法蘭絲瓦悲痛欲絕時,卻接到小木屋員工的電話告知:有一群大象正朝小木屋 走來,而牠們已經很久沒有過來這附近了!據安東尼的兒子迪倫· 安東尼(Dylan Antho ny)估計,象家族棲息的地方離木屋很遠,牠們得花至少12小時長途跋涉,才能走到這 裡。 當時,「娜娜」帶領象群,在清晨抵達木屋,另一批象群隔天到達,共計來了21頭大象 。牠們齊齊列隊站在小木屋前,伸出長鼻子對向天空,發出一聲聲長長的哀鳴,牠們用 屬於大象的方式為安東尼進行一場肅穆的葬禮,徘徊兩天後才離去。 雖然,大象為死去同伴哀悼及埋葬牠們的事時有所聞,與人類之間的友愛互動並不稀奇 ,向照護員表達感謝的事也很常見。不過,牠們為何會知道救命恩人安東尼已去世,並 慎重地前來追悼呢?沒有人可以說清楚。 唯一的解釋,就如同萊拉· 蓋歐· 伯那爾博士(Leila Gal Berner)所說,象群和安東尼 之間已建立某種程度的心靈相通,所以能夠感知到「牠們心愛的人類好友已經離開」的 事實。 2012月3月4日,法蘭絲瓦在臉書寫道:「今晚,在圖拉圖拉,整群大象聚集木屋門前, 這是我和羅倫斯住的地方。我們已經很久很久沒看到象群出現在這裡了,這真是一個非 凡的見證,證明動物有愛的表現和牠們驚人的感知力,這是人類難以想像的,而羅倫斯 是少數能夠理解的人之一。感謝象群們令人動容的表現,羅倫斯的精神會永遠在圖拉圖 拉長存。」 安東尼的妻子將他的骨灰撒在保護區草原上,一年後,「娜娜」再次帶著象群出現,哀 悼恩人離世,表達象家族對他的深深追思。 冒死搶救戰區動物 成全球保育動物領導人物 自從安東尼救了以「娜娜」為首的象家族以後,進一步促成了他在伊拉克戰爭期間(20 03年)收養巴格達動物園(Baghdad Zoo)的35隻動物。當時,他是冒死想盡辦法帶動物 們穿越炮火逃離戰區。 他曾說:「巴格達動物園是中東最大的,我無法眼睜睜看著動物死在牢籠裡。我和美、 英兩國聯繫,詢問他們要如何安置動物,卻沒人理我,於是我決定親自走一趟去救牠們 。」 美英入侵伊拉克才幾天,他便趕到科威特—伊拉克邊境,卻遇美軍阻攔,他只好找來兩 名科威特動物園員工,才得以跟著美軍進入巴格達。為了避免被槍炮襲擊,他們不走主 要道路而是走小路。 安東尼在巴格達待了半年,經過重重驚險,在當地努力湊齊各式救援資源,也親眼目賭 原本近1,000隻動物的熱鬧園區,半數動物已經死去。很多動物因戰火遭遺棄或被盜走, 更多是活活餓死的,他搶救了其中35隻動物帶回南非。 為了救這批倖存的動物,安動尼還差點因而喪命。他曾說:「當時沒有意識到,那會演 變成一場大屠殺,但也無法回頭,就繼續前進。我本來以為能輕易進出,進去之後才發 現要出去太難了。」 後來,這段經歷被詳細記載於安東尼和記者葛拉漢‧史賓塞(Graham Spence)合著的《 巴比倫之舟:巴格達動物園戰時的驚人拯救》(Babylon’s Ark)一書,還被拍成好萊 塢電影《祝你好運,安東尼先生》(Good Luck, Mr Anthony),於2010年上映。 安東尼生前的著作《跟大象說話的人:大象與我的非洲原野生活》(2009)以及《最後 的犀牛》(2012),都是動物保育類有名的暢銷書。 責任編輯:蘇明真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bit.ly/2Ws1HIt 不忘10年前救命恩人 象家族長途跋涉追悼 | 大象 | 喪禮 | 勞倫斯· 安東尼 | 大紀元 [圖]1999年,南非國家公園裡一個大象家族正處於被撲殺的危險中,幸遇好心的勞倫斯· 安東尼(Lawrence Anthony)收留牠們。2012年,安東尼去世時,這群大象竟然做了一件令人類難以想像的事:牠們一行共21隻大象徒步長達12小時,來到他生前居住的木屋門前舉行悼念儀式! ...


1999年,南非國家公園裡一個大象家族正處於被撲殺的危險中,幸遇好心的勞倫斯· 安東尼(Lawrence Anthony)收留牠們。2012年,安東尼去世時,這群大象竟然做了一件令人類難以想像的事:牠們一行共21隻大象徒步長達12小時,來到他生前居住的木屋門前舉行悼念儀式! ...

2019年5月2日 星期四

日本年輕女性選出「最常聽的戀愛歌曲」女歌手 Top 10!

她們的情歌最紅!日本年輕女性選出「最常聽的戀愛歌曲」女歌手 Top 10!

Neil
編輯:Neil / Juksy 編輯部 
Apr 29, 2016 in 音樂
第 5 名、JUJU,代表歌曲「如果還會有明天」(明日がくるなら)、「素直になれたら/I can be free」。
深受爵士樂、R&B、Hip-hop、靈魂音樂影響的創作女歌手,「如果還會有明天」是感人的愛情電影《生命最後一個月的花嫁》的主題曲,因此這首歌立刻竄紅,成為 2009 年日本其中一首最受歡迎的情歌。

第 4 名、吉田美和,代表歌曲「LOVE LOVE LOVE」 、「溫柔的吻」(やさしいキスをして)。

知名團體 DREAMS COME TRUE 的主唱,DREAMS COME TRUE 以高達 5500 萬張的全球唱片總銷量,於全球最暢銷歌手中排行第103位,同時也是亞洲最暢銷歌手中排行第 2 位,僅次於B'z。

第 3 名、濱崎步,代表歌曲「Voyage」、 「M」。
日本永遠的流行天后,濱崎步這首 「M」根本就是國民情歌,這首歌也是她歌手生涯中 3 高銷量的單曲。

第 2 名、aiko,代表歌曲「獨角仙」(カブトムシ)、「花火」。
aiko 作曲及作詞皆精通,其中對女性心理細膩描寫的歌詞聞名,同時 aiko 的國民好感度也極高。



第 1 名、西野加奈,代表歌曲「好想見你 好想見你」(会いたくて 会いたくて)、「Darlin」。
冠軍果然是當今的情歌女王西野加奈!27 歲的她從女高中生到輕熟女的粉絲都相當多,可愛的外表也讓許多女生相當憧憬。以上 10 位日本年輕女孩最愛的情歌女歌手,是否也有你超愛的歌手呢?

[問卦] 絕對別讓小孩學圍棋

※ 引述《ben780413 (V6王)》之銘言: : 告誡各位家長,絕對別讓孩子學圍棋,真的沒屁用。  1、當職業:連工資都發不出來今年都有職業棋手被迫改行,你自己想想自己孩子有什麽 : 資格當職業? : 哪怕選職業,考個好大學人生成功率遠遠超過下圍棋成功概率。  2、提高智商...